科研创作处

山东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委托调研公告

               

转发:山东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委托调研公告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文化厅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现面向全省委托调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题目及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山东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研究
全面分析山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现状;提出“十三五”时期系统推进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工作思路、基本构架和阶段性目标;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建议。
   (二)“十三五”时期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分析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产业种类、主导产业、经营效益等)、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推进思路、重点领域、主攻方向等等;提出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十三五”时期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我省文化发展研究
追踪分析数字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研究国内外数字技术与文化融合发展的新趋势,结合我省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文化建设主要领域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建议。
   (四)“十三五”时期山东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通过纵深和横向对比,分析新型城镇化对我省文化建设主要领域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积极应对这些变化的相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建议。
   二、委托单位
   我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三、委托单位要求
   1、委托单位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的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2、委托责任单位须在文化艺术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3、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4、委托单位应于2015年9月之前完成调研任务、形成调研报告,2015年10月省文化厅组织进行验收鉴定结项。
   四、申报与评审
   1、申报单位须按本通知发布的调研题目和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委托调研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并于2015年1月9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申报书请登录山东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sdwht.gov.cn/)和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公告通知栏下载。
   3、省文化厅对委托调研项目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委托调研的单位,经省文化厅审批后,与其签订委托调研合同,并下达调研任务通知书。
   

附:山东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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